17个部委“1+6”整顿,央行专家看好互联网金融前景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0日浏览量:97来源:前海金融城邮报作者:
“互联网金融不仅为创新创业与个人投融资起到重要支撑,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此次1+6整顿方案的全面铺开,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回归本源,在提升对投资者保护的同时,行业本身也将正本清源,一些具有道德风险的投机者被迫离去,为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创新发展,营造一个更健康、更美好的发展前景。”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黄余送告诉前海传媒。
很明显,8月以来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与以往相比注定是个分界线。8月24日,互联网金融暂行办法正式公布,紧随其后,包括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正逐步完善架构,调研以及网站举报也在一举一动吸着引人们关注。
这种现状下,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又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全面部署,要求对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领域进行集中整治,整顿时限定为2017年3月。
▌17个部委1+6整顿
同时,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17个部委也公布了包括非银机构支付、跨界资管、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金融广告在内的6个互联网金融细分领域整治文件。这个由1个国字号方案和6个部委级方案组成的一揽子整顿方案(简称1+6)的出台,标志着半年来市场流传的互联网金融整顿方案的最终落地,也标志着中央政府对互联网金融态度从相对宽松向适度监管转型。
具体细则方面,《实施方案》要求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并为网络借贷行业设立了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不得从事线下营销,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另外,《实施方案》还要求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未经批准股权众筹平台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要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实施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实施方案目的
黄余送认为,《实施方案》首先是整顿方案出台的行政级别非常高。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涉及范围广,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机构已经基本实现了综合经营,而且其服务渠道以在线模式为主,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出台了具有指导意义的《实施方案》,不仅有望提升整顿力度,同时以1+6的模式开展整顿,也为各部委开展整顿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行政支持和资源协调能力。
其次,整顿方案明确了牵头单位。《实施方案》明确由人民银行牵头,既出于整顿需要,也是对我国金融监管的一次反思。由于依托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金融跨界经营已较普遍,传统的分业监管面对这种局面无法应对,《实施方案》以人民银行作为牵头单位,以综合监管手段应对综合经营,对提升整顿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以人民银行作为牵头单位,也可以视作是对我国金融体制的调整,面对综合经营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如何有效监管,确保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是我国政府部门必须面对的问题。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除此之外,黄余送表示,整顿的目标是整治互联网金融出现风险的领域以及潜在的风险点,并非压制互联网金融发展和创新。从整顿目标来看,政府希望通过1+6等整顿方案,以“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出发点,剔除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中的欺诈行为,主要包括问题P2P网络借贷、违规第三方支付、跨界资管平台等风险事件的多发领域,大多数由民间金融或互联网金融创新而来,其核心目标一方面是保护金融投资者,另一方面是保护互联网金融创新。
华泰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罗毅也向前海传媒表示,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今年三四月份就开始传,目前正式落地,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更好规范和引导行业发展,并非抑制或打压。与此同时,一些互联网金融产品为炒房地产多少也提供资金支持,眼下对这方面严控也显得非常有必要。“这次十几个部委联合作战,分工也较为明确,比如股权众筹归证监会,P2P由银监会,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负责。”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李东荣近日也强调,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将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主基调。